克拉玛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变更公告
标段编号:******************
一、原招标公告中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1条:
1、 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 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要求4:[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且同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现变更为: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要求1:[设计]综合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要求2:[设计]市政行业(行业资质)甲级;要求3:[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资质)甲级;要求4:[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资质)甲级,且同时具备[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原招标公告中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条:
3、投标其他条件:(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人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提出申请。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应满足第三条第1项第(2)条施工资质要求和第三条第2项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第(2)条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成员委派。 (3)联合体中各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均应满足第三条第3项投标其他条件第(1)条法人资格条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现变更为:
3、投标其他条件:(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资格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及明确任务分工。(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组建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联合体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其他事项不变,本项目已发布招标答疑,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及时领取澄清文件。特此公告!
三、监督部门
******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委员会
地 址: 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中兴路与青年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奚国轩
电 话:0990-******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黄山街81号一品九点阳光B座20楼
联 系 人: 李甜、李航、马伟、范艳娥、龚凡
电 话:******
变更公告4444.pdf
更正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