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2024〕39号) 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 以 《邯郸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邯审批政投字〔2024〕79号) 批准, 项目业主为 ******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国债资金及专项债券资金和市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邯郸市邯山区。
2.1.2.建设规模:
(一)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位于邯郸市邯山区,京港澳高速公路与南通路交叉处,采用B型单喇叭+T形互通形式。
(二)互通区主线桩号范围K441+435~K442+675,全长1240米,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42米,其中:中央分隔带宽3米,两侧路缘带宽各为0.75米,两侧行车道宽各为4×3.75米,两侧硬路肩宽各为3米,两侧土路肩宽各为0.75米。
(三)新建匝道全长4529.86米(含桥长),设计速度采用40公里/小时,平曲线最小半径为65米。单向单车道匝道路基宽9米,单向双车道匝道路基宽10.5米,对向三车道匝道路基宽18米。
(四)除收费站广场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外,其余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五)互通区拼宽主线小桥24米/1座、通道1道;新建匝道桥927米/5座、涵洞11道,通道3道。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设计洪水频率1/100,桥涵设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
(六)互通区设置标志、标线、护栏、隔离栅、轮廓标、防眩设施等交通安全设施。
(七)绿化工程包括互通区、路侧景观区等绿化。设置声屏障331米/1处。
(八)互通区机电工程包括监控系统、收费系统和通信系统,监控系统设置可变信息标志;通信系统设置智能光纤传输设备、通信电源系统及通信管道等;收费系统配备5进7出收费车道(1入3出ETC车道、4入4出MTC/ETC混合车道,含潮汐车道1道)机电设备及收费站内设备。
(九)新建5进7出匝道收费站1处;宿办区1处,建筑面积2189.91平方米;养护工区1处,建筑面积3321.93平方米;服务功能区1处,建筑面积228.16平方米;公安检查站1处,建筑面积342.72平方米;一体化泵站1座。
2.1.3监理服务期限:包含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服务。
2.2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房建工程、机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及环保等全部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完工测试验收、试运行期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计划工期:本项目施工计划工期:18个月,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本项目设置 1 级监理机构,本次招标共 1 个监理标段。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1)本公告3.5修改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2)本公告新增3.6条:投标人与本项目对应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如已确定中标人的则为中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单位除外)。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其中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被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 / 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 1 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 。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1-01 09:00:00 至 2024-11-05 17:00:00 ,登录 “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允许匿名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1-28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完成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3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邯郸市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平台 上发布。
7******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
******有限公司,联系人:马国栋,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 邯郸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0-******、0310-******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互通迁建提升工程施工监理 | 无 | 0 |
招标人: | ******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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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人民东路340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联盟路707号中化大厦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郝宁 | 联系人: | 马国栋、韩旭、刘朝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银行: | / | ******银行: | / |
帐号: | / | 帐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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